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5修订)》(厦大教〔2025〕27号)《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教〔2026〕3号)及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我院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接收专业要求
申请转入我院学生需符合学校转专业资格基本要求,对我院相关专业有一定认识和了解,并具备较强的数理学习能力。
三、考核要求和范围
转专业至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笔试+面试的综合考核。
(一)笔试
1、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2、考试内容:编程,选择C/C++/java/python编程语言中的一种或多种,完成编程需求,满分100分。
(二)面试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要求:请准备3-5分钟的个人介绍ppt,并携带学生证及成绩单(5份)参加面试,满分100分。
四、录取规则
按照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综合评分,评分从高至低录取,考核总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考生的综合评分完全相同时,如果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可同时录取;如果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如下:
组长:航空航天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
组员:各系主任、各级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学院公示本学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报名。
(四)学院对报名我院转专业学生进行初审,根据我院考核遴选比例(见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考核人数及名单。考核名单选拔规则如下:
1.不符合我院上述转专业要求学生不予进入考核;
2.如符合我院转专业要求的报名学生总人数(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未超过我院考核遴选比例,则全部符合我院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均可进入考核;
3.如符合我院转专业要求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我院考核遴选比例,将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
筛选规则1: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名学生;
筛选规则2:优先考虑原专业已修所有课程成绩绩点在3.0(含)以上、大学英语课程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免修课程不计算平均分)的学生(转入自动化专业要求数学类课程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
筛选规则3:优先考虑原专业为理工科相近专业(或高中就读理科专业)的学生;
筛选规则4:若同时符合筛选规则1、2、3的学生人数仍超过我院考核遴选比例,则根据学生原专业绩点排名百分比由低至高进行选拔。
4.如符合我院转专业要求的报名学生总人数(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超过我院考核遴选比例,但第一志愿报名学生人数未超过遴选比例,则全部符合要求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均可进入考核,并根据缺额情况,遵循筛选规则2、3和学生原专业绩点排名百分比情况,选拔第二志愿申请学生进入考核。
(五)各专业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各专业考核要求,了解学生对航空航天学院专业的志趣,综合参考学生的学科背景、已修读课程成绩、学习能力等情况给出考核结果(面试评分标准由各专业自行制定),形成拟录取名单。
(六)党政联席会审议拟录取名单。
(七)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
六、其他规定或要求
若拟录取学生在学院公示期间放弃转专业资格,必须向我院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签名),空缺名额将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及取得学分的认定由我院审核确定;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修读的课程和未获得的学分,须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负责解释,自2026年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航空航天学院
2026年4月10日